依照我国第二代残疾人评残标准: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如果你断的不是拇指的话,恐怕是不能评残的。地二代残疾人证评残比较严格,国家目前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正在建立新的国家评残标准。

断肢残疾鉴定标准 扩展

工伤的话,应该符合十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GB/T16180-2006)第10级第6条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人身损害的话,可以考虑十级伤残。《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10.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向司法鉴定所咨询。

断肢残疾鉴定标准 扩展

单肢为轻残,即三、四级。双肢为重残,即一、二级。

断肢残疾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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