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颈鹿   据郑和亲自立的《天妃灵应之记碑》记载,永乐十五年,郑和下西洋时,各国都争着进贡了本国的珍贵动物,其中“阿丹国进麒麟,番名祖剌法并长角马哈兽;木骨都束国进花福禄并狮子……”   中外专家经考证指出,“木骨都束国进花福禄并狮子”,其中的“福禄”是索马里语“faro”的音译,英文译为“zebra”,是“斑马”的意思;花,则是意译,指花纹、条纹。

“花福禄”指的就是“斑马”。“阿丹国进麒麟”,其所说“麒麟”是索马里语“giri”,即英文giraffe(长颈鹿)。《天妃灵应之记碑》中也说它“番名祖剌法”,因此可以说,进贡的麒麟就是长颈鹿。  以通事(翻译)身份三次随郑和下西洋的马欢所撰《瀛涯胜览》一书中有如下描述:“麒麟,前二足高九尺余,后两足约高六尺,头抬颈长一丈六尺,首昂后低,人莫能骑。头上有两肉角,在耳边。牛尾鹿身,蹄有三跲,匾口。食粟、豆、面饼。” 由此描述不难看出,所谓“麒麟”即长颈鹿也。据悉,在日本,直到现在,长颈鹿仍被称为“麒麟”。

明朝永乐年间从西洋归来的郑和船队带回的西方异域兽麒麟是什么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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